异地结算账户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金融   >  存款业务   >  存款账户   >  异地结算账户

异地结算账户


字号:      

异地结算账户

业务简介

在异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适用对象

存款人因下列情形可开立异地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申办所需文件

存款人需在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单位活期存款账户的有关证明文件外,应出具下列相应证明文件:

1.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

2.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

3.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存款人为临时机构的,只能在其驻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不得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在异地从事临时活动的,只能在其临时活动地开立一个临时存款账户;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临时存款账户。